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2023)



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2023)
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2023)
農民工意外死亡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為48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該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意外死亡賠償的責任主體是誰?
意外死亡賠償的責任主體是保險公司,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用人單位等。意外死亡給付顧名思義是在被保險期內,當被保險人遭遇意外傷害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時,由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一定死亡保險金的給付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將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責任主體稱為賠償義務人,即指因自己或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人身損害的損害事故其發生原因或為人的行為,或為自然事實。
意外事故死亡賠償時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意外死亡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索賠是有期限的,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
工傷死亡賠償應歸誰所有?
勞動者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因工傷亡后保險公司會支付保險金,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用人單位也必須支付賠償金。兩種賠償金因為性質不同,其處理也差異較大。
按照保險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時,指定了受益人,比如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職工因工死亡后的保險金,即由受益人獲得。但是,保險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指定保險受益人,必須獲得被保險人即職工的同意,否則指定無效。
《保險法》明確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工地意外死亡賠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工地意外死亡賠償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工地意外死亡賠償糾紛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考慮的主要因素是: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