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辭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我簽了勞動合同)



辭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辭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我簽了勞動合同)
辭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辭職領導不同意怎么辦,我簽了勞動合同)
法律主觀:
辭職領導不同意的,那就等一個月。需要辭職的勞動者,如果是正式同員工的話,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話,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客觀:
《勞動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想辭職的老板不同意怎么辦?
1.如果想辭職的老板不同意,員工提出辭職,單位是否同意并不影響員工辭職權的行使。員工在試用期內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轉崗的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一旦勞動者辭職超過30天,或者試用期超過3天,雙方勞動關系自動終止,單位無權不辦理交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您在辭職后,領導不同意您離開,并且試圖阻止或延遲您的離職,建議您采取以下行動:查看勞動法規: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以確定自己的權益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相關的法規對雇主的所有要求與條款。
搜集證據:搜集獲得書面或錄音證據來證明你的決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并且符合法律規定。在交涉的過程中也可以讓有關部門監督談判,以免出現不必要的誤會和糾紛。
與公司進行溝通:與公司的主管或管理層進行有效討論,告訴他們你決定辭職的理由并幫助他們了解您的想法。
與同事溝通:與你的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盡量用和善、禮貌和親切的方式表達你決定離開的原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矛盾和誤解。
活動聯合:找到有經驗的員工或者類似權益的人,得到更多的協助與幫助,共同維護自身權益。
總之,如果你覺得領導在辭職后延遲或者阻止你的離開, 你需要了解你的法律權利,積極與公司溝通和交涉,探討合理的解決方案,并且避免言語攻擊和不必要的爭吵。最終確保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保持良好的道德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