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程序包含哪些步驟(公開招標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什么是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開招標,顧名思義就是采購人通過發布招標公告,從所有投標供應商中擇優評選出中標供應商,并與之簽訂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為了保證公平公正是需要依法法定程序進行的。下面為你整理了什么是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的程序是怎樣的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希望能幫到你。
一、什么是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所有潛在的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通過某種事先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供應商中擇優評選出中標供應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
1招標準備;
2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
3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4編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5組織資格評審、確定合格投標人名單、發出投標邀請書;
6發售招標文件;
7踏勘項目現場、投標預備會;
8編制、遞交投標文件;
9開標、評標(完成評標報告)、中標(發中標通知書);
10簽訂合同。
二、公開招標的情形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主要有三類:
一是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招標投標法》第十一條);
二是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三是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例如,《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土地復墾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投資進行復墾的,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土地復墾項目的施工單位。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因存在需求條件和市場供應的限制而無法實施公開招標,且符合法律規定條件情形的,經招標項目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審批、核準或認定后,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
第九條
招標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應當先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招標人應當有進行招標項目的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并應當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公開招標程序8個步驟有哪些
法律主觀:
招標程序8個步驟是:
1.政府審核招標計劃;
2.編制招標文件;
3.發布招標公告;
4.預審投標人接受標書;
5.公開開標;
6.評標確定中標人;
7.發送中標通知書;
8.簽訂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招標項目屬于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于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公開招標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公開招標的基本程序:1、招標準備;2、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3、發售資格預審文件;4、編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5、組織資格評審、確定合格投標人名單、發出投標邀請書;6、發售招標文件;7、踏勘項目現場、投標預備會;8、編制、遞交投標文件;9、開標、評標(完成評標報告)、中標(發中標通知書);10、簽訂合同。
一、公開招標的適用范圍:
1、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必須招標項目的規模標準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I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有哪幾種方式?簡述公開招標的過程
建設工程公開招標程序:
①做好招標準備工作
②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
③發售資格預審文件
④編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⑤組織資格評審、確定合格投標人名單、發出投標邀請書
⑥發布招標文件
⑦勘察現場
⑧招標預備會、招標管理監督
⑨開標、評標(完成評標報告)、中標(發中標通知書)
⑩簽訂
公開招標程序有哪些步驟?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后,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后,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后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獲得招標文件后,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準備投標文件。其間,如有相關問題可與招標公司進行招標文件澄清,必要時招標公司將組織招標項目答疑會。并根據答疑或澄清內容,對全部投標人發布補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和修改。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開標包括:招標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開標紀律>確認和宣讀投標情況>宣布招標方有關人員情況>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唱標(對投標函或投標一覽表中的投標人名稱/價格/交貨期/投標保證金等內容唱標)>完成開標記錄并各方簽字>開標結束.
9、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終確定中標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另外,在第五項可以增加資格預審。即招標公告中增加對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事先遞交資格文件、滿足資格條件后,招標公司才將招標文件發售給該投標人。此時的招標公告實際為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代替了招標公告的作用。